教科所是承担教育改革研究的专门机构,也是我校推进教育理论研究、发展建设和改革实践的重要职能部门。为全面贯彻落实学校教育教学研究工作,教科所的工作职责分工如下:
所长职责
1.全面负责本部门日常行政管理及教科所业务工作。
2.认真贯彻落实学校党委、行政的各项决定,严格执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。
3.根据确定的部门职能组织制定全所发展规划、年度工作计划,并组织实施各项工作。
4.围绕学校各阶段工作任务,积极开展工作,保证各项工作目标顺利完成。
5.负责部门财务管理,严格财经纪律,搞好增收节支和反腐倡廉工作。
6.坚持民主集中制的原则,尊重和关心同事,充分调动全所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。
7.编辑发布《教育研究信息》,为全校提供教育改革发展的最新时事动态和信息参考,为校领导和各部门提供优质的服务。
8.完成院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。
副所长职责
1.积极协助所长完成所内各项工作。
2.在所长领导下做好分管工作,重大问题必须向所长请示,做到分管工作不失职、不越权。
3.认真执行学校和本所的各项决定,遵守各项规章制度。
4.按组织程序建言献策,配合所长做好所内各项事务管理工作。
5.积极探索教育规律,认真学习教育理论,提高自身业务水平。
6.完成院领导交办的其它任务。